来源:家长帮论坛惠州站 作者:桃子木 2018-04-30 13:30:57
(四)每生只可报读一所学校,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读手续的,一律不再受理。
(五)已就读小学一年级但隐瞒情况继续报读一年级的,一经查实,不再保留学位。
(六)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须按学校指定日期到校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七)全区所有公办学校招生,均需通过审批,学校不得私自录取。
六、凡对学位有争议的可向招生工作仲裁小组申请裁定。电话:3278741、2609842。
七、适龄儿童的家长可向相关学校咨询入学报名情况。
积分条件
其父或母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是指: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注意:不能有小学入学记录
积分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申请小学时递交)、居住证、住房、纳税、就业、学历技能职称、加分奖励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中,纳税项目要求申请人到地税局24小时自助终端机打印个税记录。
自助终端机地址:?
仲恺区和畅六路东23号和畅国际小区首层西侧(仲恺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仲恺区和畅七路西40号(骏涛华府旁)
惠州市华泰路2号科创中心1号楼一楼。
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办理记录及社保记录。
居住证及社保项目的积分将由招生工作人员对接公安及社保相关部门,依据公安、社保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定。
积分流程
5月7日至6月29日: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的“中小学招生”窗口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认真核对递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不接受材料变更),由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7月5日:区宣教文卫办完成终审,由各公共服务中心及学校公示积分结果及排名顺序。如申请人对积分有疑问,请在7月10日前向对应的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复核(仅可对居住证和社保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情况以公安、社保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7月18日:各学校根据学位数公示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安排办理入学手续。
就读民办学校:未能通过“积分入学”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主选择入读民办学校。
根据《仲恺高新区电子教育券发放方案》要求,我区对在仲恺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发放义务教育电子券抵扣部分学杂费,发放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35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2150元。
积分标准
6 |
学历技能职称(最高得分20分) |
(1)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
20分 |
本项目只取最高分,如申请人取得多种不同领域的资格证书,则只取与其目前就业情况相关的资格证书进行计分 |
(2)博士 |
20分 |
|||
(3)硕士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0分 |
|||
(4)硕士 |
17分 |
|||
(5)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17分 |
|||
(6)大学本科 |
14分 |
|||
(7)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14分 |
|||
(8)大专或高职 |
12分 |
|||
(9)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 |
12分 |
|||
(10)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 |
9分 |
|||
(11)中职或高中 |
6分 |
|||
7 |
加分奖励(最高得分40分) |
(1)参加仲恺高新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得2分 |
最高30分 |
本项取家长双方累计得分。(1)提供区文明办的相关证明或登录惠州志愿服务网下载个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2)(3)提供表彰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4)提供单位相关证明 |
(2)最近5年内,在仲恺高新区服务期间获得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10分 |
|||
(3)在仲恺高新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10分 |
|||
(4)获评仲恺高新区2017年“瞪羚企业”的单位,其员工子女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
10分 |
序号 |
项目 |
条件和标准 |
积分 |
备注 |
1 |
居住证(此项为必备条件,最高得分40分) |
(1)截至2018年8月居住证办理满5年计36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36分 |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及居住证。市外户籍按居住证办理情况进行计分。市内户籍选择以下三种方式的其中一种进行计分:以在仲恺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计分,以五险种中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计分。‚以工作年限计分,提供正式劳动合同,以合同年限计分。ƒ在仲恺经商营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以执照年限计分。计分时间为2012年11月至2018年8月共5年10个月 |
(2)截至2018年8月居住证办理满3年计24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24分 |
|||
(3)截至2018年8月居住证办理满1年计10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10分 |
|||
(4)截至2018年8月居住证办理满半年计5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0.4分/月 |
|||
2 |
在仲恺高新区购买社保(最高得分40分) |
(1)截至2018年8月购买满5年计36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36分 |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购买险种至少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计分时间为2012年11月至2018年8月共5年10个月,其中2012年11月至2015年5月的惠城区社保记录可以计分,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只取仲恺区社保记录计分 |
(2)截至2018年8月购买满3年计24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24分 |
|||
(3)截至2018年8月购买满1年半计15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15分 |
|||
(4)截至2018年8月购买满半年计5分,超出按0.4分/月计分 |
5分 |
|||
(5)截至2018年8月未购买满半年,按0.4分/月计分 |
0.4分/月 |
|||
3 |
住房保障(最高得分20分) |
在仲恺高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在住所所在镇(街道)申请入读 |
20分 |
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自建房、租房提供合法证件 |
4 |
纳税情况(最高得分20分) |
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得3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2万元得3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
最高 20分 |
到地税局24小时自助终端下载个税缴交记录。企业、个体户需到地税局柜台查询。计分时间为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 |
5 |
就业(最高得分20分) |
(1)(个人)正式劳动合同,截至2018年8月,按0.4分/月计分,不满一个月不予计分 |
最高20分 |
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等,计分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8年8月共50个月 |
6 |
学历技能职称(最高得分20分) |
(1)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
20分 |
本项目只取最高分,如申请人取得多种不同领域的资格证书,则只取与其目前就业情况相关的资格证书进行计分 |
(2)博士 |
20分 |
|||
(3)硕士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0分 |
|||
(4)硕士 |
17分 |
|||
(5)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17分 |
|||
(6)大学本科 |
14分 |
|||
(7)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14分 |
|||
(8)大专或高职 |
12分 |
|||
(9)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 |
12分 |
|||
(10)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 |
9分 |
|||
(11)中职或高中 |
6分 |
|||
7 |
加分奖励(最高得分40分) |
(1)参加仲恺高新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得2分 |
最高30分 |
本项取家长双方累计得分。(1)提供区文明办的相关证明或登录惠州志愿服务网下载个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2)(3)提供表彰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4)提供单位相关证明 |
(2)最近5年内,在仲恺高新区服务期间获得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10分 |
|||
(3)在仲恺高新区有见义勇为行为并受到相关部门表彰的按5分/人/次计分 |
最高10分 |
|||
(4)获评仲恺高新区2017年“瞪羚企业”的单位,其员工子女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
10分 |
注:列入我区高层次人才或“恺旋人才计划”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仲恺部队直属子女,被评为仲恺好人(或市级以上)的子女,低保家庭子女,按照仲恺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就读。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幼教网,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