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太原站 作者:小编琪琪 2018-04-03 11:35:37
◆ 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 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 本市户籍搭户适龄儿童入学
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搭户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二)外来户
1、准备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 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4月30号前)(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居住证》新规定是必须提前半年登记!18年以后上小学的家长如果还没办要抓紧时间了。);
◆ 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8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7年4月30日前办理);
◆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2、入学办法: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但不得择校。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增加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等措施,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3)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其他特殊情况:
◆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参照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阳曲、娄烦两县教育局应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本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具体办法。
◆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 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幼教网,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