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宁波站 作者:小肥羊233 2018-03-29 08:50:41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宁波市镇海区2018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参考,希望对宝贝入园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做好镇海区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13〕78号)和《关于印发镇海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镇教〔2013〕16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入园政策提早告知如下:
1、实行全区统筹招生
根据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教育局直属镇海幼儿园、镇海艺术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辖区内其他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2018年2月底区教育局、各镇(街道)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3月中下旬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段,其他幼儿园招生时间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
2、坚持学前三年优先保障原则
各直属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各民办幼儿园要优先确保3—5周岁户籍儿童入园需求。
3、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区入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报名时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含后续一年以上)正式租赁合同,两证地址相符。
②父(母)在镇海区有稳定的职业,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前依法在宁波市辖六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区)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2018年起个体工商户提出入园申请的也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完税证明无效)。
③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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