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深圳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6-26 15:58:01
2018年深圳市集美区积分公示规则
1.本公示以申请人子女(申请入学学生)的姓氏首字母拼音排序,不做分数高低排名。若姓氏为多音字的,应在多个读音处查看(例如:曾姓,在C开头的栏目内查找,若未查到的则在Z开头的栏目查找)。若在学生姓名栏出现多个姓名排列的,表示同一个家长有多胞胎的情况。同名同姓的请根据流水号区别。
2.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并已确认积分的申请人,公示文字显示为“**分”。
3.不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无法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志愿填报及电脑派位的,公示文字显示为“不符合”。
4.未确认积分或主动放弃本次积分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公示文字显示为“放弃”。
5.参加积分预登记后,户口新迁入我区的申请人,公式文字显示为“户口迁入”。
6.符合我区购房统筹条件的申请人,公示文字显示为“购房申请统筹”;符合政策的军人子女公示文字显示为“军人子女”;符合政策的人才子女公示文字显示为“人才子女”。
温馨提示:
1.今年集美区公、民办小学就学压力很大,请不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即“不符合”)和积分低的申请人尽快做好回原籍就读的准备。
2.如您对公示的积分有异议,可在6月25日-29日向区教育jú提出积分复议的申请,如您对公示的积分无异议,请务必注意在以下时间完成相应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积分入学资格:7月13-14日公办学校主片区志愿填报,7月17日公办校主片区入学确认;7月20日公办校副片区志愿填报,7月22日公办校副片区入学确认;7月23日民办校志愿填报,7月25日民办校入学确认。
3.如果您的孩子户口于2018年7月9日前迁入集美区,请登陆i厦门完成本区户籍报名或于7月8日-7月9日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直接至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并忽略本次积分公示和后续的志愿填报,或直接撤销本次积分入学报名信息。
4.招生期间请务必确保您登记的手机号码有效,及时查看相关短信,并关注“i厦门惠民平台”或集美区政府网(http://www.jim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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