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青岛站 作者:萧舒 2018-06-19 13:46:10
5.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三)确定录取幼儿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于6月23日下午4: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父母一方持有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录取幼儿名单于6月23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报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四)组织第二次招生
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应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25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6月26日—6月29日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6月30日确定录取名单。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8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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