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人事编制承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需上缴国有资产占有费———
经过近二十年的长足发展,北京市民办幼儿园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取得了众所周知的成绩。目前,本市已有很多家长开始选择高质量的民办幼儿园。但来自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调查却显示:已经占全市幼儿园1/4的民办幼儿园,却在良性发展上遭遇两大瓶颈:同样作为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却没有正式的人事编制;小区孩子入托难,但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却常被挪作他用,因为承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每年需要缴纳的巨额费用,让一些诚心办园的社会人士望而却步。
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调查显示
占全市1/4的民办幼儿园发展困难
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民办幼儿园数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01年220所、2002年228所、2003年218所、2004年302所、2005年333所,截至2007学年,北京市有民办幼儿园343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26%。换言之,现在每4所幼儿园中就有1所是民办幼儿园。据分析,民办幼儿园今后仍然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而随着民办幼儿园的快速发展,民办幼儿教师队伍也日趋庞大起来,所占全市幼儿教师份额也越来越大,这是一个不容政府主管部门所应忽视的大群体。
但是,已经占全市1/4的民办幼儿园无论在入园价格、师资稳定上都无法与公立幼儿园相竞争,业内反映:这是由于其遭遇了两大瓶颈———
瓶颈一民办幼儿园已占全市的1/4,但民办幼儿教师还没有正式人事编制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相继出台,本市民办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权利都有所提高和改善。但与此同时,一些尚未处理好的问题正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然而目前,北京市所有民办幼儿园教师均没有与公办教师同等的教师编制。
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的人事编制待遇使民办幼儿园教师缺乏“职业归属感”,继而连带影响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到位。“此问题在现在的民办幼儿园中普遍存在,且日趋突现。”北京市政协委员、二十一世纪幼儿园园长朱敏说。
朱敏委员担忧地指出,公办、民办幼儿园的优秀教师无法进行正常的流动,已经导致一些资质不够、素质不高的人员成为幼儿教育工作者,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的质量,广大家长对此也反映强烈;没有正式编制,许多优秀的幼教人才无法流入民办幼儿园,导致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不公平;没有正式编制,民办幼儿园教师严重缺乏职业归属感,民办幼儿园人员流动性大、民办幼儿园质量良莠不齐的现状与此不无关系;没有正式编制,同时也连带民办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与公办幼儿教师有所不同,不能享受到法律所赋予的同等权益。例如,民办教师呼声最强烈的社会保险问题,民办幼儿教师养老保险要比公办幼儿教师交的多,但退休后所得却比公办幼儿教师少,因为公办幼儿园教师可以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民办幼儿园教师只能按企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二者的差距是非常大的,如表所述:瓶颈二每年上缴的巨额国有资产占有费,让小区配套幼儿园成了天价幼儿园
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北京市新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数量巨大,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在小区内建设的配套幼儿园数量也随之增加。记者了解到,由于北京市教育财政经费有限且投向重点并不在学前教育上,所以目前,小区配套幼儿园绝大多数是由民办幼儿园来承办。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学年,北京市有民办幼儿园343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26%,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幼儿园都是开办在居民小区内的。
“然而现在,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遇到了资金瓶颈的现实困难。”北京市政协委员、二十一世纪幼儿园总园长朱敏说,“主要表现在民办幼儿园如承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就需每年向区教委缴纳国有资产占有费(平均每年30万元-60万元不等,北京市各区县会有所不同,费用逐年也在增加)。”
这种“政府寻租”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虽然目前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但事实上,这一费用的收取已经影响到民办幼儿园、家长、幼儿、社会等各方利益。“高房租使许多诚心办园者望而却步。”朱敏委员说,“许多小区配套幼儿园因此不能按时开园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有些小区建成入住多年还没有幼儿园,甚至有些开发商和物业借此非法长期占用小区配套幼儿园房舍用作赢利性他用,直接剥夺了小区业主的正当利益,使小区适龄幼儿不能得到及时和优质的学前教育。本应是惠及民众的政府的教育资源(配套房舍)也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功能。”
每年缴纳数额不菲的国有资产占有费,必然会增加举办者的成本投入,成本投入的增加势必会通过核定、调整收费标准而转移到广大幼儿家长身上,从而增大幼儿家长的教育投入负担,一些幼儿园的收费每月高达2000多元,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价幼儿园。
“一些办学目的不正确、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为弥补缴纳国有资产占有费而影响回报的损失,采取一些很不规范和短视的行为。”朱敏委员担忧地说,“例如一再降低教师人工成本,引入资质不合格但低成本的人员充当教师和其它员工;或是极力降低办学条件的成本,例如多年不购置新的玩教具、图书等,甚至是连基本的安全硬件投入也是能省就省,为幼儿的学习、生活埋下隐忧,使幼儿在园很难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和服务,使家长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专家建议教师纳入正式编制、取消每年上缴费用
教育事关民生问题,学前教育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也是如此。针对目前困扰民办幼儿园良性发展的两个“瓶颈”问题,北京市政协委员、二十一世纪幼儿园园长朱敏提出自己的建议。
“北京作为首都更应率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采取积极措施给予民办幼儿园正式人事编制指标,保证民办幼儿教师享有与公办幼儿教师同等的人事编制地位。”朱敏委员说,“同时,还应考虑向办学态度端正、具有相当办学规模、办学质量高、家长信誉好、发展有潜力的民办幼儿园给予正式人事编制数量上的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