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扬州站 作者:扬州站小编 2018-03-26 15:12:0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8年扬州市公办幼儿园限额信息,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加强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成本监管,规范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日前,省物价局发布《江苏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我省幼儿班均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大、中、小班最高限额分别为35人、30人、25人。
监管保育费成本对幼儿家长们有什么益处?
办法指出,幼儿园生均保教费定价成本是指幼儿园保育和教育一个幼儿的年平均成本。每个幼儿平均保教费定价成本=保教费定价总成本÷幼儿标准人数。幼儿班均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大、中、小班最高限额分别为35人、30人、25人,超过限额的人数不得计入幼儿标准人数。
市物价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孩子在幼儿园内能得到较好的照顾,幼儿园的幼儿自理能力比较弱,如果人数过多,可能会出现老师照顾不过来的情况。
家里有小孩在上幼儿园的家长可能有这样的体会:公办幼儿园班级人数会稍多一些,而民办幼儿园人数会稍少一些,“征求意见明确了只要超过人数,超过的部分就不得计入保教费定价成本,这样一来,幼儿园就不会出现盲目扩张,导致教学质量下降的情况。”上述人士介绍。
在岗教职工包括哪些人?
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工勤人员。
办法还对幼儿园的在岗教职工构成进行了明确。
办法指出,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和工勤人员。教师是指幼儿园中直接从事学前教育的专业人员,保育员是指照管幼儿生活、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卫生保健员是指负责幼儿卫生体检、防治疾病的专业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后勤服务人员。
为幼儿提供住宿、伙食、托管、校车等服务的教职工及人员费用,不得计入与保教费对应的教职工核定人数及工资总额中;通过购买服务为幼儿园提供安保、卫生保健的工作人员应从可配备教职工总人数中剔除,其人员费用同时作相应调整。
哪些费用不得计入保教费定价成本?
办法指出,如下费用不得计入保教费定价成本:与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费用以及虽与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有关、但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各类捐赠、赞助、滞纳金、违约金、罚款,以及计提的准备金;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费用;经营者过度购置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支出(折旧、修理费、借款利息等)等不合理的费用。
此外,水电费原则上据实核定,幼儿住宿区、食堂等发生的水、电费支出不得计入保教费定价成本,水、电费尚未单独计量的,应按照合理方法进行分摊予以剥离。
利用幼儿园办学资源在非保教时间提供托管服务、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和校车接送服务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支出应单独核算,不得计入保教费定价成本。
提供住宿服务的设备、用具、用品,提供校车接送服务的交通工具,以及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餐桌椅、冷藏设备等资产的折旧不得计入保教费定价成本。
办法一实行,家长们不用再担心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人数差距会影响教学质量了,公办幼儿园的孩子同样能享受到小班化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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