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7-12-11 16:21:51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厦门海沧区民办小学幼升小招生公告,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尊敬的家长:
2017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录取工作已作已经全部结束,已被区内民办学校录取的请于7月25日-7月26日携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家庭户口本、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在我区学校就读。
目前区内4所民办小学在招收完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后,尚有剩余学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剩余学位
建美小学:6个
龙山小学:10个
新安小学:5个
新阳小学:29个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并经积分入学系统审核获得积分,但尚未被区内任何学校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但未在海沧区报名参加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暂住、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简称“三证”)满一年及一年以上。
3.不符合本次海沧区积分入学条件,但暂住、劳动合同、社保缴费(简称“三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录取办法
1.请符合本次招生对象的人员于7月28日-7月29日至有剩余学位的各民办小学提交材料,各民办学校负责收集材料,并分类汇总报送海沧区教育局核准。
2.当预登记数超出公告的剩余学位数时,录取规则将按照“招生对象”中1、2、3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3.当条件相同出现并列时,第1类对象按照积分高低决定录取名单;第2、3类对象将依次按照家长是否在海沧区购房、在海沧区暂住时间长短排序,且暂住年限按照在海沧区暂住年限从高到低排序,暂住年限相同的,再按其社保缴交年限排序。父母双方均符合“三证”条件的,只取排序靠前的一方进行排序计算。录取顺序根据暂住、社保排序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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